《重生79年打猎供妹妹上学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读笔小说dubixs.com

腊月的寒风像无数把小刀子,刮在佳木斯红卫农场的土坯墙上,发出呜呜的嘶吼。林逍猛地从火炕上弹坐起来,胸口剧烈起伏,额头上的冷汗瞬间浸透了粗布枕巾。他大口喘着气,鼻尖萦绕着熟悉的味道——火炕里松针燃烧的焦香,墙角酸菜缸发酵的酸气,还有窗外飘进来的雪粒子的清冽。

“这不是……农场的老房子?”林逍喃喃自语,目光扫过炕梢贴着的“农业学大寨”标语,标语边角还带着浆糊的黏性,显然是刚贴不久。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,光滑紧致,没有五十岁男人该有的皱纹和松弛。掀开盖在身上的补丁棉被,他看到自己穿着打了两层补丁的蓝布棉袄,手腕细瘦却充满力气——这是他十九岁时的模样!

一股狂喜夹杂着彻骨的悔恨瞬间淹没了他。他真的回来了,回到了1979年的腊月,回到了那个改变全家命运的清晨。上一世的今天,就是因为他贪睡赖床,错过了和父亲林建国进山打猎的机会,才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。

记忆如潮水般涌来。上一世的这个冬天,妹妹林晓梅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,学费需要十五块钱,这在当时的农场是一笔不小的数目。父亲林建国是农场出了名的好猎手,为了给女儿凑学费,他打算进山碰碰运气,打只狍子或者野猪换钱。那天清晨,母亲李桂兰和父亲轮番叫了他好几次,可他前一天跟农场的伙伴们疯玩到半夜,实在起不来,嘴里嘟囔着“天冷路滑,爹一个人够用了”,翻个身又睡了过去。

就是这一睡,睡掉了父亲的腿,睡没了妹妹的前程,睡垮了整个家。父亲那天运气不错,真的打了一只肥硕的傻狍子,可就在他扛着狍子往回走时,血腥味引来了一群饿狼。父亲拿着老套筒猎枪拼死抵抗,虽然侥幸逃脱,却被狼撕咬得左腿血肉模糊。农场的卫生所条件简陋,没能处理好伤口,最后感染化脓,不得不锯掉了半条腿。

从那以后,父亲再也不能进山打猎,家里的顶梁柱彻底垮了。十五块钱的学费终究没能凑齐,妹妹哭着撕毁了录取通知书,留在农场跟着母亲种地。父亲原本是个开朗豪爽的汉子,失去打猎的能力后变得沉默寡言,整日对着墙角的猎枪发呆,不到一年就抑郁成疾,撒手人寰。母亲独自拉扯着他和妹妹,积劳成疾,在妹妹二十岁那年也走了。

妹妹林晓梅从此记恨上了他。她总说,若不是哥哥那天赖床,父亲就不会出事,她也能走出农场。后来妹妹嫁给了邻村的农民,日子过得并不如意,无论林逍后来在城里混得多好,给她送多少钱物,她都拒不接受,甚至在林逍五十岁心梗住院时,都没来看过他一眼。林逍临死前,手里攥着的还是妹妹十八岁时的照片,照片上的姑娘扎着麻花辫,眼里满是对未来的憧憬。

“爹!娘!”林逍喉咙发紧,声音带着哽咽。他猛地掀开被子,顾不上穿棉鞋,赤着脚就往屋外跑。院子里,父亲林建国正弯腰给那架老旧的木爬犁绑猎具,爬犁的滑板被岁月磨得油光锃亮,木头缝隙里还嵌着去年的积雪。父亲身上穿着洗得发白的军大衣,腰间系着牛皮腰带,腰带上挂着那把磨得锃亮的猎刀——那是父亲当年从部队退伍时带回来的纪念品,刀鞘上的铜饰早已失去光泽。

“你这小子,咋光着脚就跑出来了?不怕冻掉脚趾头!”林建国直起身,看到儿子这副模样,皱了皱眉,语气里却带着关切。他伸手拍了拍林逍的肩膀,手掌粗糙有力,带着常年握枪和干农活留下的老茧。

林逍看着父亲熟悉的脸庞,眼眶瞬间红了。上一世父亲截肢后,这肩膀就垮了下去,再也没有过如今的挺拔。他一把抓住父亲的胳膊,声音颤抖:“爹,我跟你进山!”

林建国愣了一下,随即笑了:“你小子今儿个转性了?昨天还跟我闹着说天冷不想动。”母亲李桂兰也从屋里走了出来,手里拿着林逍的棉鞋和手套,笑着说:“醒了就好,赶紧穿上鞋,娘给你们烙了玉米饼,揣在怀里当干粮。”

林逍接过棉鞋,飞快地穿上,又接过母亲递来的粗布包袱,里面装着四个金黄的玉米饼和一小罐咸菜。他注意到母亲的鬓角已经有了几缕白发,上一世母亲就是因为常年操劳,白发越来越多,不到五十就显得苍老不堪。林逍心里一酸,暗下决心,这一世一定要让爹娘安享晚年,让妹妹如愿上学。

“爹,咱带够火药和铅弹了吗?还有,要不要带上捕兽夹?”林逍一边帮父亲检查猎具,一边问道。上一世他对打猎的事从不关心,如今却凭着模糊的记忆,想起了父亲当年可能忽略的细节。

林建国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:“没想到你小子还懂这些。火药和铅弹都装好了,捕兽夹太重,咱今天主要是找狍子,用不上。”林逍却坚持:“爹,带上吧,万一遇到野猪或者狼群,捕兽夹能派上用场。”他知道,上一世父亲遇到狼群时,就是因为没有防护工具,才会受伤。

林建国犹豫了一下,还是点了点头:“行,听你的。”他弯腰从柴房里搬出两个沉重的捕兽夹,牢牢绑在爬犁的边缘。母亲在一旁看着,眼里满是欣慰:“逍儿长大了,知道替你爹操心了。”

吃过早饭,父子俩拉起爬犁出了门。农场的小路被积雪覆盖得严严实实,爬犁的滑板碾过雪地,发出“吱呀吱呀”的声响,在雪地上留下两道平行的辙印。远处的完达山余脉银装素裹,山林间偶尔传来几声鸟叫,很快又被寒风的呼啸吞没。林逍跟在父亲身边,一手扶着爬犁的扶手,一手拢紧了棉袄领口,上一世的记忆和眼前的景象渐渐重合,心脏在胸腔里跳得格外沉重。

“爹,咱往东边的山坳走,那边向阳,狍子喜欢去那边啃食灌木嫩芽。”林逍说道。上一世父亲就是在西边的山坳遇到的狼群,东边的山坳地势更开阔,视野好,相对更安全。

林建国挑了挑眉:“你咋知道东边有狍子?我前几天听老王说,西边的山坳有狍子踪迹。”林逍心里一动,老王是农场的另一个猎手,上一世就是他后来告诉自己,父亲原本是想去东边,后来听了他的话改去了西边。他赶紧说:“爹,我昨天跟小李去东边砍柴,看到过狍子脚印,新鲜着呢。老王说的西边,估计是几天前的踪迹了。”

小李是林逍的发小,林建国对他很信任,听林逍这么说,便改了方向:“行,那就听你的,去东边。”父子俩一前一后拉着爬犁,绳子深深勒进肩头的棉絮里,每走一步都要把脚从积雪里拔出来再踩下去,深一脚浅一脚地往东边的山坳走去。雪地里的脚印很快被风吹来的新雪覆盖,林逍知道,每一步的改变,都在远离上一世的悲剧,但命运的阴影似乎仍在暗处蛰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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