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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最近,我读了一本很好的书,叫《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》,美国基督教思想家莱因霍尔德·尼布尔(ReinholdNiebuhr)著。几年前,我就意识到,人到了一定年龄,所读的书往往是与自己思想一致想法相近的。就如同在寻找同志或同趣,又像在叩寂寞而求音,聆听远方的呼唤,寻找思想的印证。当然,我对这种读书方式还保持着足够的警惕,免得它把我带向一隅而不知回头。但当这本书的书名在书店排挤累叠的缝隙中跳入我的眼帘时,我眼前一亮。不,是心里一亮。“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”,一下子,我多年的繁复感受如此清晰,历史与现实的重重色相在这里简单成了一句话,如同鲁迅在字缝中看出“吃人”,我也看到了……
在这本书中,尼布尔说:“爱国主义情感在现代人心灵中达到了一种如此绝对的效力,以至于国家能够任意使用个人忠诚所赋予的权力达到任何目的。”这“任何目的”,据我的观察,还包括国家剥夺忠心耿耿的个人的自由、尊严,甚至生命。尼布尔关心得较多的是国家与国家、民族与民族之间的自私相损,而我则更关心国家对个人的不公正—国家常常利用个人的忠诚,又转过来损害个人的利益。尼布尔还说:“民族所具有的非常敏感的‘荣誉’感,总是能用其公民的鲜血来满足的。”我在旁边注道:民族和国家所特别需要的“忠诚”、“效力”、“奉献”等等,也往往需要用其公民的鲜血来满足,而在中国古代历史上,又总是能用公民的鲜血来满足。公民不应也不能计较个人的得失。
还要交待一下的是,我在读尼布尔的同时,还在读中国古代的史籍。手头放着《史记》和《汉书》,眼睛盯着汉代的一个人物:晁错。在这样的情形之下,我产生一些让中庸而爱国的中国人觉得偏激的念头,并与洋人尼布尔产生一些共鸣,想必是能得到谅解的。
二
下面我就来谈谈晁错。
在汉初,贾谊和晁错可以说是一对难兄难弟。两人都是河南人,一是洛阳,一是颍川;年岁相等,都生于公元前200年;当然,更重要的是,他俩天才相近,遭遇相似。就他们与自己所要做的事而言,可以说是贾谊不宜,晁错真错。
一般来说,要干成一件事,一件正当的、又非干不可的事,不仅需要决心与正义感,而且还要注意两点:一要时机合适,二要手段得当。贾谊与晁错都要干那削藩的大事,这确是一件顺应历史的大事,但贾谊是时机不宜,晁错是方法出错。最后,两人都是出师未捷身先死,长使英雄泪满襟。其中晁错尤其悲惨。贾谊死后,其家族颇受文帝照顾,至汉武时,还举荐贾谊的两个孙子官至郡守。而晁错则是被灭族—在此之前,他的父亲因为预见到这可怕的结局已预先自杀。
我们习惯了把贾谊看成儒家,他所学的、所称道的、所依据的,确实基本上出于儒,但却也杂有道家、法家的东西。晁错我们又习惯于把他看成法家,但我在细读了他的文章及奏章后,发现他与先秦法家的惨礉少恩有大不同。他很厚道,也很仁义。他曾向轵县的张恢先生学习申(不害)商(鞅)刑名之学,但颜师古却说这位张恢先生是儒生,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细节。另外,我们要注意的是,他还曾认真地研读过《尚书》,这可是儒家六经之一。汉文帝时,官方还没有人研究《尚书》,只听说齐国有一老翁伏生,原是秦国的博士,是治《尚书》的,但年已九十,老不可征。文帝便下诏要太常派人去齐国就学,太常便派了晁错去。晁错学得并不顺利,因为晁错是河南人,伏生是山东人,方言差距很大,再加上伏生年老齿豁,思路混浊,语言不清,晁错常常听得云遮雾罩。伏生让自己的女儿当翻译,晁错仍有十之二三不明白,只好靠自己钻研了。回来后,他给文帝上书,称述《尚书》。这大概只是一次例行的学习汇报或述职吧。《尚书》中的政治价值观肯定影响了他的思维方式(这可能是他不同于先秦法家的原因),但他可能对《尚书》的道理并无兴趣。史书上提到受他传授《尚书》的学生只有一例:《后汉书·何敞传》:“六代祖比干,学《尚书》于晁错。”所以他在汉代经学上也谈不上有什么贡献与地位。与之形成对照的是,当他因为治《尚书》而被任命为太子舍人、门大夫,随后又升为博士之后,他竟给文帝上书,要求对太子进行“术数”教育,以使他知道如何临制臣下而使臣下畏服;如何听言受事而不至被蒙蔽;如何安利万民;如何忠孝事上,并且危言耸听地说,历史上那些不能奉其宗庙而为其臣子所劫杀的国君,都是不知术数之故。这宛然是韩非的口吻。显然他不喜欢用《尚书》做教材来教导太子,法家人物对儒家的那套修齐之术有一种本能的蔑视。好在文帝很赞同他的观点,于是拜他为太子家令,太子刘启也十分赏识晁错的辩才,一家人把晁错称为“智囊”。
司马迁和班固都说晁错“为人峭直刻深”(当然,在对汉代人物的评价上,班固基本抄袭司马迁),但我以为,法家人物有他们自己的处世规则,他们往往有大仁大德,能大公无私,事情往往做得大模大样。不像儒家那样小恩小惠,小里小气。我读晁错给文帝上的有关徙民实边备胡的奏议,是深深地为之感动的。是的,他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动了那么多的脑子,提出了那么多聪明的计划,但我为之感动的则是他为迁徙到边地的人民考虑得那么周到。他希望边地官吏能遵纪守法,对迁徙到边疆来的百姓,照顾其老弱,厚待其青壮,不去侵凌他们。他还假借所谓古代之法,要国家在迁徙百姓之前,先要察看地脉是否阴阳和顺,品尝水泉是否甘美可口,审察土地是否适宜耕种,观察草木是否繁茂丰饶。还要先为之建好集镇,修筑城池,为百姓修好一间堂屋两间住房,关好门户,配置器物,让百姓到达后即有屋可住,有器可用。还要在新住区派驻医生、巫神,为百姓医治疾病,主持祭祀。生老病死要关照,婚丧嫁娶要垂顾。甚至,死后,要让这些人的坟墓互相倚靠在一起。
他严厉斥责暴秦征伐罪人戍边的“谪戍”制度,他认为秦专任严刑峻法来强迫人当兵,甚至战死后家人没有一点优待,弄得人人都有背叛的心理,所以,他以为最好的制度不是“罚”,而是“赏”。显然他反对秦的恐怖政策,这是他与商鞅不同而近于人道的地方。他以古代三王为例,说明治国安民要本于“人情”,他说:
人的本性没有不想长寿的,三王就生养人民而不伤害人民;人的本性没有不想富有的,三王就厚养人民而不使匮乏;人的本性没有不想安全的,三王就安抚人民而不危害人民;人的本性没有不想安逸的,三王就节省民力而不用尽人力。三王制定法令,符合人性然后才推行;三王劳动大众驱使人民,依据人的基本事实然后才去做。用对待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,用宽恕自己的心情去宽恕别人。自己感情上厌恶的,不拿来强求别人;自己感情上喜好的,不要禁止人民追求。
[原文:人情莫不欲寿,三王生而不伤也;人情莫不欲富,三王厚而不困也;人情莫不欲安,三王扶而不危也;人情莫不欲逸,三王节其力而不尽也。其为法令也,合于人情而后行之;其动众使民也,本于人事然后为之。取人以己,内恕及人。情之所恶,不以强人;情之所欲,不以禁民。(《汉书》晁错本传)]
这里哪有一点“刻深”的味道呢?这简直是仁厚如孔子,公正如孟子啊!文帝十二年,晁错上疏请求减免农民租税,文帝下令减收租税之半;十三年,又“除民田租税”(《汉书·食货志》),谁说法家只是“切事情”呢?他们也“知人情”,体民情啊!
法家人物也往往能大公无私,晁错就是这样一个公而忘私、国而忘家的典范。司马迁说他“为国远虑,祸及近身”,并感慨地说,“毋为权首,反受其咎”(《吴王濞列传》),又说他“敢犯颜色以达主义,不顾其身,为国家树长划”(《太史公自序》)。著《汉书》的班固也有类似的观点。实际上,“祸及近身”也好,“反受其咎”也好,这都是晁错主动的义无反顾的选择。就在他力倡削藩,引天下之矢集于一身时,他的父亲从老家颍川跑来,阻止儿子,我们看看这场父子间的对话。
父亲说:“皇上才即位(指景帝),你当权处理政事,便要侵削诸侯,疏离人家骨肉,引起别人对你纷纷指责,和诸侯们结下怨恨,你这是为的什么呢?”
儿子答:“我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。但不如此,就会天子不尊,宗庙不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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